设备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小型门诊部、诊所、口腔医疗单位、外科伤口处置室、手术室、体检中心、美容院、生化实验室、疗养院、卫生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单位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污水排放的标准
按照1983年6月1日我国经济会和国家批准试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口腔诊所的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3)总余氯量为4-5mg/L。
(4)污水与氯接触时间不少于1小时。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的标准,美容及医疗口腔门诊等小型医疗机构所产生医疗废水只需要消毒后排入污水管网,但对采用氯消毒的废水中余氯有要求。一般小型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没有专人值守和专业人员采用氯消毒容易出现余氯**标,达不到**和卫生局要求。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人们对环境状况的关注,污水排放标准也日益严格,医疗门诊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物质,如果不经有效处理将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医疗门诊污水处理是否达标将关系到诊所能否开办的一项重要依据。
产品优点:
1、占地面积小、安装方便
2,自动运行、操作简单、整个系统*专人管理
3、系统处理效果稳定可靠
4、外表美观、结构紧凑、便于移动
5、*投加药剂,节省后续运行成本
6、臭氧消毒,灭菌率达99%,消毒彻底 。